創意與設計的差別:從易開罐造型行動電源之爭談起
本文之圖文版在這裡:http://vincentchen123.blogspot.tw/2015/08/blog-post_27.html 本文發表於北美智權報第140期:《創意與設計的差別:從易開罐造型行動電源之爭談起》 --- 日前某知名超商推出拉拉熊「罐子」造型行動電源集點活動,沒想到卻引發抄襲爭議,國內一家行動電源業者跳出來呼籲,希望「支持中小企業設計原創,尊重初衷」。到底「創意」與「設計」之間的差別是什麼?設計又該如何取得法律的保護呢? 最近有一則新聞《抄襲?各執一詞 超商:無專利、業者:知名度高》(註1)正好提供我們一個難得的實例,可以用來說明創意與設計的差別,還有設計可以取得法律怎樣的保護。 該新聞中某行動電源業者說他之前曾和某連鎖超商同集團其他通路合作,推出連鎖咖啡店的「罐子」造型行動電源,質疑對方將製作技術學走,推出人氣拉拉熊「罐子」造型行動電源,「涉嫌抄襲」。但超商表示,集團內企劃團隊各自獨立,也有確認過智財局沒有相關申請,推出產品一切合法!而這兩個罐子造型的行動電源設計,如圖一所示。 圖一、受到抄襲爭議的拉拉熊

























